全校教职工:
请于2020年11月19日—20日持独生子女证和入托正式收费票据到计财处1101室办理独生子女费(18周岁以下)和入托补助领取手续。
计财处
2020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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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科文卫体系统“两模、三优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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